怀宁县念好“三字决” 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时间:2024-09-24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做好“减”功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复议案前、案中、案后调解机制,注重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

  实现“常”态化。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推动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呈现出“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良好态势,实现“告官见官”常态化。

  落实“考”核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健全工作程序,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定期对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18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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