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特种兵”式调解 1.5天跨旗县3地往返1100多公里!
时间:2024-09-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石榴籽”诉讼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针对5名当事人均在异地的案件,先后辗转苏尼特右旗、镶黄旗、正蓝旗三地,克服重重困难,仅用1天半的时间,往返1100多公里,成功调解5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原告某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诉被告照某某、额某某等5人分别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后逾期未还款。“石榴籽”诉讼服务工作站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被告照某某、额某某等三人因生活在苏尼特右旗牧区,手机信号不稳定,无法通过线上进行调解。法官决定驱车前往苏尼特右旗,将当事人约到当地银行,在当面沟通过程中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案,达成调解协议。
在另外两起案件中,家住镶黄旗的伊某年事已高,腿脚行动十分不便,家住正蓝旗的白某正照顾生病卧床的父亲,不能离开半步,且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无法利用手机进行“云调解”,针对两位异地当事人的困难,法官都一一上门调解,一方面安慰被告积极面对生活,另一方面释明信用卡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的重要性,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和沟通,伊某和白某均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5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圆满调解成功,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晚上八点钟,从当事人家中往回赶的时候,草原的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但是法官的心里却是亮堂的。“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在身边的具体体现,也是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的生动实践。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2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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