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创一流】法官说起了民族语言!元阳县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千年哈尼梯田
巍巍哀牢山,滚滚红河水。在彩云之南广袤的大地上,1300年历史的哈尼梯田宛如大地的指纹,镌刻着哈尼族同胞千年的智慧与勤劳。
四季更迭,冬复历春,哈尼梯田独有的森林、水系、梯田和村寨“四素同构”生态系统,造就了山有多高、水就有多高的自然奇观。哈尼人把村寨选建在冬暖夏凉、气候适宜的山腰上,海拔较高的山巅成为天然森林“蓄水池”,流水潺潺穿过层层的梯田后,注入江河之中,河谷常年高温水汽蒸发,沿山势攀援抬升凝云致雨,再被山顶的原始森林吸收贮存,形成了“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
作为哈尼梯田核心区的审判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持续丰富“阳光天平·追青逐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创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司法实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以“四合一”审判模式为抓手,擦亮元阳生态名片,续写“世界文化遗产、千年哈尼梯田”司法保护新篇章。
元阳县世居哈尼、彝、汉、傣、苗、瑶、壮7个民族,少数民族占常住人口近九成之多,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中70%都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结合这一特点,元阳县法院专门组建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民族化的双语环境资源办案团队,配齐配强哈尼族、彝族、傣族等各族干警,用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审判、调解。
团队中的法官吴仙,本身就是元阳土生土长的哈尼族。她常说:“老百姓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有限,在听不懂你说什么的时候,他就不会信任你,也不会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即便案子最后了结了,也很难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还可能引发其他矛盾。”因此,说当事人听得懂、感到亲切的地方话,在双语环资办案团队看来是化解民族群众纠纷的“利器”。
近日,在某哈尼族聚居村落,吴仙及其团队就一起因田地相邻引发的排水及通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该案当事人双方本为同村村民,且承包田地相邻,多年共用同一条水源灌溉田地。2022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自行用软水管从共用的水源处引水到另一处水田,影响了原告灌溉用水,经村干部调解后,原告将被告的引水管予以拆除。2023年春耕栽种过后,原告发现自家粮田近乎干旱,便去水源处放水到被告家水田里,逐级引流到自家农田,后发现被告将尾水口堵死,改道排向了无需用水的岩土坡处,导致原告家的水田无法正常灌溉。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争执不休,无奈诉请法院解决纠纷。
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吴仙决定到农田现场进行勘查,实地向村委会、村小组了解纠纷情况。确认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后,秉持着“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她提出在庭前进行协商调解的建议。
调解过程中,吴仙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但当事人因长期矛盾积累而各持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吴仙用哈尼语和双方当事人就各自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沟通,瞬间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同时,吴仙凭借着对当地习俗的深刻理解,用哈尼族传统的智慧与情感纽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以及共同守护千年哈尼梯田的责任感。在吴仙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恢复了尾水出口,划定了被告通行界线,握手言和。
元阳县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立足地方实际,探索“司法保护+梯田”模式,并尊重民族传统、民族习惯,运用民族智慧办理好各类案件,织密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法治网”,擦亮哈尼梯田司法保护这一“金名片”,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之力守护元阳的蓝天、碧水、净土。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8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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