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评论:坚持法治思维 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评论④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肯定过去一年政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准绳的思维,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没有对法治思维的把握,就难以准确地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没有法治思维做基础,法治中国建设就会陷入泥潭,难以顺利推进。作为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者,人民法院干警更应当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我们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我们要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紧盯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通过裁判案件,发挥好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加快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推动健全防范家庭暴力、保护人身安全的制度机制。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制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理念,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我们要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尊严。要把民法典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警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国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裁判说理,厘清争点、亮明观点,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我们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工作水平,依法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不断推出适老诉讼服务举措,坚决防止出现老年人因技术原因无法立案和打官司的情况。
民心所往,大道可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进,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3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