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着力点” 保障民企健康发展作者:刘传广 杨丽娜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法院网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持续向好发展才会进一步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发展释放红利、激发活力、增添动力。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制度开路,加强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因此,人民法院应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将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和落脚点。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法院干警大会,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部署动员,深化干警思想认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理念先行,做好舆论宣传。以线上+线下两个平台为依托,建设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的宣传阵地。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充分利用诉讼服务平台、司法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及时深入的报道,让涉诉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和便捷服务有更多获得感。

    行动为基,增强司法服务。通过走访辖区重点产业企业,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发展,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以宣讲民法典和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定期组织员额法官到企业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讲解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规定和涉及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规定等条文,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跨越发展,提高审判质效。以打造智慧法院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坚持“智审、智执、智服、智管”一体化,强力提高审判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科技法庭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网络送达等科技手段加大涉企案件办案力度,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为企业提供咨询查询、网上立案、网上庭审、跨域立案等多元化诉讼服务,大力推进在线诉讼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对涉企诉讼快立快审,提供法律纠纷“绿色通道”。为企业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司法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强化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