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的毛坯房失窃,小偷究竟偷了什么?
时间:2024-09-12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放假一回来我们全傻眼了,工地准备交付的房屋都被 ‘抽了筋’!”
小区新房尚未竣工,房屋配备的预装电线却离奇失踪。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电线盗窃案。
2024年1月中旬,魏某开车至云台街道某村访友,发现该村附近新建了一片联排别墅。魏某翻进敞开的别墅窗户,见房屋内电线已铺好,即从车中取出钳子、螺丝刀等工具,破坏了房屋墙体上的电箱面板、插座,将墙体内的电线剪断并抽走。后魏某将盗窃所得电线送至废品站变卖换取生活费。1月至3月,魏某多次前往该项目工地,先后翻窗进入22栋房屋内,累计盗窃电线16077米,价值人民币34607.67元。3月18日,魏某在其暂住处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单位电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被告人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对于未交付、装修中或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施工承建方、物业、业主应加强安全监管防范,注意门窗关闭落锁,完善视频监控、报警器等技防建设,谨防被盗。废品回收从业人员需提高法律意识,如实登记收购情况,主动拒收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避免为嫌疑人销赃提供便利。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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