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健全破产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9-12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胡红军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破产审判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职能作用,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破”“立”并举、“内”“外”发力、“数”“网”融合,持续加强破产审判理念更新、机制创新和技术革新,破产审判能力明显提升。重庆市五中院管理的重庆破产法庭成立4年以来,办理破产案件6800余件,累计清理债务3200余亿元,盘活资产1100余亿元,有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破”“立”并举强引领,释放破产效能

  破产制度的根源在于弥补企业退出时的市场缺陷。破产审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晴雨表”和“助推器”,必须践行“先立后破”,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近年来,重庆破产法庭强化积极履职意识,因企施策精准选择适用清算、重整、和解程序,推动“破”中求“立”、“破”中求“进”,有力实现夕阳企业“腾笼换鸟”与市场资源的优化再配置。

  践行“应破尽破”原则,加快出清速度。对于已然不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没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落后产能及企业,要及时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债权债务和资产的概括性执行,从而实现优胜劣汰。重庆破产法庭坚持繁简分流,大力推广适用快速审理程序,针对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的企业,采用“一堂清”审理方式,促进“僵尸企业”迅速出清。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约96天,个案最短用时31天审结。

  坚持“要救早救”理念,增强拯救可能。前移司法挽救关口,强化破产保护,畅通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渠道,发挥破产制度保全债务人财产和营业完整性、抑制债务膨胀的功能,激励困境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尽早开始“自我救赎”,防止经营持续恶化和资源不当耗费。近年来,重庆破产法庭积极探索预重整实践,审结预重整转重整案件46件,预重整成功案件数量居同类行业前列。

  落实“要救真救”措施,提升重整实效。实质甄别审查破产重整申请,对于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入投资人,通过重整、和解等手段,以更低成本、更优组合实现资源重配和“涅槃重生”。自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130余件,引入战略投资资金270余亿元。积极运用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之间的程序转换功能,40余件案件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和解程序。

  二、坚持“内”“外”发力建机制,发挥集成效应

  破产审判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收处理、风险防范、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问题,既是专业性很强的审判工作,也是政治性、社会性很强的治理工作。在司法实践中,重庆破产法庭注重从法院内外两个视角加强破产审判制度建设,破解制约破产审判的深层次问题和困难。

  以法治化为保障,固化审判经验。编撰《重庆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政策文件汇编》,制定《破产申请审查指引》《预重整工作指引》等文件,从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程序参与各主体,全方位多角度规范破产案件办理。出版《破产法律文书样式》一书,统一规范文书样式,填补实质合并破产、预重整等领域文书样式空白。

  以制度化为支撑,深化府院联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按照“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原则,与税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化解破产审判堵点、难点的系列制度,以体系化效应解决破产费用负担、税务结算、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将个案协调逐步转化为整体联动,实现由具体的一案一议到常态的共商共治。

  以规范化为着点,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分级分区管理制度,全力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与市管理人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出台《破产管理人工作指引》,从管理人名册编制、名册管理、管理人评估、指定、培训、报酬确定和支付等各方面,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监督和业务指导。健全破产管理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查证具有廉政问题的机构,采取停止执业、除名等方式,进行动态管理,标定廉洁纪律红线。

  三、突出“数”“网”融合提效率,降低破产成本

  面对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审判任务持续加重的新形势,重庆破产法庭树立大数据思维,顺应数字改革浪潮,创造性研发破产协同易审平台,通过向数字化要生产力,实现理念和技术双促进、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便民和易审双满意。

  科技赋能,实现事务“一网通办”。立足法官审判职能、管理人工作职责以及债权人法定权利,以数字化、智慧化变革推动破产审判全流程、跨网系,多方协作、集成融合,实现全链条科技赋能、全方位智能服务,为各方当事人降低时间、金钱成本,节约破产费用。

  多跨协同,实现信息“一屏共享”。聚力打通信息壁垒,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等8家部门联动,管理人线上可直接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职工社保等相关信息;推动司法与金融机构联动,与全国22家大中型银行形成系统技术对接,实现债务人及管理人银行账户流水平台线上查询,满足办理破产需求,极大提高办案效率。

  流程再造,实现监督“一览无余”。建立重大事项线上报告、审批制度,无缝对接不同登录端口的数据,通过“数字体检”,在重点环节和时点上,实时触发预警提示,实现法官对管理人工作全流程业务指导、全时域动态监管。2024年7月,利用新上线的破产管理人临时账户系统,在全国首次采用线上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临时账户开户银行,有力推动破产审判更加透明、高效、公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企业破产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不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2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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