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全国率先发布村(居)法律顾问省级地方标准我省创造性推出一批具有时代味安徽味的法治改革举措

时间:2024-09-1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9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创造性推出了一批具有“时代味”“安徽味”的重大法治改革举措,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打造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政府

  据安徽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介绍,我省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探索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出台《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批高质量法规规章。2024年拟审议和预备审议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51件,其中涉及新质生产力的25件,占比49%。

  今年以来,我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按照部署,清理工作自2024年4月份开始至2025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省共梳理涉企政策文件8334件,其中各市6795件,省直单位1539件。另外,我省自2021年起连续四年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起底化解各级政府“说到做不到”问题,打造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政府。今年1月至7月,全省梳理存量问题1539件,兑现或达成履行协议1473件,涉及金额16.8亿元。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促进执法司法良性互动,共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率34%(截至2024年7月),通过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82件,行政诉讼一审调撤率32%,比去年上升4个百分点。

  我省深耕诉源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9576件,同比增长50%,是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的1.7倍,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6%,大量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

  “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我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2023年以来,我省在马鞍山、池州、铜陵、黄山市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经过各方面努力,试点地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标准化清理,证明事项越来越少。4个试点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大起底”,共系统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900余项,全面摸清了证明事项底数。坚持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原则,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法有规定的,积极用好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证明材料“应免尽免”,如马鞍山市免提交率达到78%。铜陵市率先上线“一照通用”,池州市创新研发“五免助手”,打通“皖事通”“皖政通”“皖企通”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库互联共享,累计归集制作电子证照102类1191万个,电子证照事项关联率达99%以上。

  省级层面28个领域轻微违法免罚轻罚

  自2021年起,从省级重点执法部门开始,试点探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先后会同沪苏浙地区在气象、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领域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加大培训力度,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免罚轻罚于法有据、可回溯管理。

  2023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在全省全面推行。目前,省级层面已推出30份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覆盖28个执法领域,全省现已累计处理免罚轻罚案件6.9万余起,减免罚款4.73亿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省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截至7月底,全省建成省级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87万个,成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服务机构325家,年处理法律服务业务50余万件次。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

  我省将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增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活力和创新动力,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修订完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

  21家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公司律师”

  近年来,全省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130家,律师24467名。其中专兼职律师17233名,公职律师5760名,公司律师1327名。

  我省将全面有效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改革创新律师调解方式,会同省高院、省律协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律师调解市场化的有效路径,建立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模式;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稳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试点工作。

  另外,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实现村(居)法律顾问100%全覆盖。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全省现有21家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共有公司律师108人。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稿件来源:2024年9月10日安徽商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507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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