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平凉泾川:耐心释法帮助找回邻里间“消失的路”

时间:2024-09-12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样处理,矛盾从根源上彻底得到解决,我们心里的石头也落下了。”近日,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窑店镇南头湾村负责人向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表示感谢。

  这源于泾川县检察院驻窑店镇南头湾村驻村工作队携手村两委工作人员,赴田间地头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道路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今年8月初,村民薛某找到驻村工作队队员,反映邻居常某在耕种过程中频繁踩踏自家田地,导致地头的玉米受损,影响了收成,要求赔偿损害损失、恢复田地原状。

  接到群众诉求后,驻村工作队迅速展开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详细原因。

  “常某家的耕地东西两边分别相邻薛某与另外一户村民耕地,南面紧贴农户院墙,北面临近沟边。后来另外这家将常某家相邻的地块也兑换给了薛某耕作。”驻村工作队队员介绍,因为四周再无其它道路通行,此后常某要去自家田里耕作,薛某家的耕地就别无选择成了“必经之路”,农用机械在进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薛某家的农作物造成损失。

  “这类纠纷看似简单,但如果处理稍有不当,就容易激化矛盾,造成邻里失和,埋下怨恨的种子,”为防止矛盾愈演愈烈,避免违法行为发生,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时间联系村两委工作人员,联合对两家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面对争执不下的矛盾双方,驻村工作队结合自己专业优势,耐心细致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通行关系的规定,充分运用情、理、法及农村的风俗习惯,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引导薛常两户相互体谅生活不易,换位思考,消除双方对立情绪。

  “提供通行便利可以,但玉米受到的损失必须赔偿,由村上估算造成的损失。”薛某的态度有所缓和。

  “假如这次进行了赔偿,今后农业机械仍要进入田地耕作,对薛某家农作物的损害不可避免。”常某表示无可奈何。

  “这块地的实际情况是原来分地时都预留了通勤路,最后由于种植户把地头延伸到沟边,导致原来的路也种了地,这种情况在村上比较普遍。”驻村工作队队员从村两委负责同志处了解到农路消失的原因。

  驻村工作队员抓住这一关键,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劝说,帮助常某找回“消失的路”。

  随着两家人情绪逐渐平稳,双方最终达成“以地兑路”的和解协议:常某同意用相邻的同等面积的耕地与薛某进行互换,作为其耕种通勤道路。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随后,在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的见证下,双方共同测量了互换耕地的面积,并打入木桩作为界限标志,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我们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多种方式推动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该院驻村工作队干警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1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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