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发!”红桥法院开展“雷霆利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彰显司法公信力,9月2日上午,红桥法院按照统一部署,开展“雷霆利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此次集中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6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9件,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113.8万元。
清晨5点50分,红桥法院执行局二十余名干警及十余名法警集合完毕。
“现在出发!”
一路干警率先到达被执行人吕某租住的家中,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叫醒了在屋内躲藏许久的吕某。被执行人吕某拖欠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8950元,法官结合多轮查询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可能躲藏在某处房屋内。敲开门后,执行法官吴启敏将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吕某看到了法院执行的力度,当场给付郭某2000元的欠款,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案件顺利执结,打响了“雷霆利剑”专项行动成功的“第一枪”。
另一路执行干警出发前往拖欠租赁房屋费用的被执行人姜某家中。姜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天津某物资供应站租金8万余元,多次承诺给付日期,但均未履行。承办法官周开方多次传唤其到庭接受讯问,电话均无法接通,经过几番努力,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住处。早上6点,法官来到姜某住处后,姜某态度蛮横,拒不开门。经过一个半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姜某打开了房门,同意到庭履行。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案件执行完毕。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某欠申请执行人刘某某38万余元,张某某多次向法院承诺还钱,均未履行。针对被执行人多次失信及逃避执行的情形,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当天上午,承办法官传唤张某某到法院接受讯问,张某某再次拖延给付时间。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私自处置了自己名下的房产,且不能说明账户内大额进款的来源及用途,针对被执行人此类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利剑出鞘,“雷厉”执行,其余各路干警也陆续到达执行现场,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红桥法院将不断优化执行理念,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面提升执行能力,长效化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3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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