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法庭妥善化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时间:2024-09-06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婚姻纠纷作为家庭矛盾中常见的一类纠纷,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家庭和睦、乡风文明,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紧扣家事纠纷矛盾特点,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纠纷,在妥善处理情感纠纷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案情回顾

  本案作为婚姻纠纷,此前原告曾起诉主张解除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但因未满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且原、被告夫妻双方育有两女,经综合考量,承办法官驳回了原告当时的诉请,现原告仁某再次起诉主张解除婚姻关系。法庭收案后曾组织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本案依法开庭审理。

  

  调解过程

  法庭干警经分析研判认为,此案虽是离婚纠纷,案件背后却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受教育权以及探视权等问题,关系孩子的健康成长、亲情关系的赓续,不能只是简单的一纸判令。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在干警们的倾情调解及征询两个孩子意愿后,原、被告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案纠纷顺利化解。

  

  

  随案跟进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庭干警随案跟进,前往当事人家中督促履行并主持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后前往学校协助抚养方办理子女转学手续,领取教学材料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将牢筑“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以家庭和谐“小平安”助推社会治理“大平安”,努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73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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