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千里“亮剑”显担当 政协监督“全流程”
时间:2024-09-05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为持续推进市政协民主监督执行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全市烟花企业保驾护航,8月25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干警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开展远程执行行动,并邀请浏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卢焕新,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委员杨广泉全程现场见证执行。
内蒙古敖汉旗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未及时支付浏阳某烟花企业货款120余万元,浏阳某烟花企业遂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干警经线上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8月25日,执行干警千里奔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到相关部门开展财产线索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执行干警联合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内蒙古敖汉旗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现场调查。经核实,目前被执行企业正与某烟花制造企业合伙经营烟花产品,其仓库有大量库存烟花。当即,执行干警以“活查封”的方式查封被执行企业所有的库存产品。
最终,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以及村委会干部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期支付货款,并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企业货款25万元。申请执行企业收回了部分货款,亦对后续债权的实现有了充分保障,同时也挽救了被执行企业,让其可以继续经营,摆脱“失信”困境,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浏阳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寻找涉企案件执行“最优解”,有效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73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伊春市金林区法院: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 邀请中学生旁听庭审 伊春市金林区法院: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