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 系好未成年人第一颗“法治扣子”

时间:2024-09-05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新学期伊始,校园内充满了活力和朝气,一堂堂“法治第一课”纷至沓来,为青少年系好成长道路上的第一颗“法治扣子”。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至关重要。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近年来,梅州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联动多方力量,探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路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夯实阵地

  丰富学法用法应用场景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并非一个新课题,但传统方式重灌输轻引导、重知识轻实践,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

  如何把法治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法治副校长以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在真实的法治情景中激发未成年人的学习兴趣。

  “同学们,在你们眼里法律是什么?”

  “是一把伞,在法律的伞下我们才是安全的。”“是一张网,可以把违法犯罪分子一网打尽。”“是齐天大圣的金箍棒,它能明辨是非,消灭妖魔鬼怪,惩恶扬善,有了它的法力保护,我们就能像唐僧一样顺利取得真经。”

  这是法治副校长曾园芳在“送法进校园”法治课堂上和孩子们的一次互动。

  

  梅州举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受访者供图

  作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曾园芳来自审判一线,有着多年办案经历。据她介绍,从在校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来看,人身伤害案件和涉财产犯罪较多,涉及罪名主要集中于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告人多为男生;侵害对象是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主要是涉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和性侵犯罪。

  “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不仅需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的全方位教育,还需要重点普及一系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曾园芳举例说,包括常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未成年人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防范学生欺凌和性侵犯罪等。“法治副校长正是结合鲜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未成年人在思考和实践中形成法治思维。”

  让法治思维实现“浸润式”渗透,梅州还充分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丰富学生学法用法应用场景,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让学生们在看、听、说、读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

  “法官哥哥,刚才开庭提到被告因本案曾被行政拘留,我想问一下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区别在哪里?”不久前,五华法院华城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20名来自五华中学的初中毕业生走进法庭,“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

  

  师生们在梅州中院上法治课。 南方日报记者 陈泽铭 摄

  学生们现场旁听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庭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细致的庭审让学生们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公正。庭审结束后,法官详细讲解了庭审过程中各项活动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目的,并回答学生们提出的每一个法律问题,加深他们对法律追求公平和正义的印象。

  目前,梅州全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市内40多所中小学校或技(职)工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年均接待青少年学生200余场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10万多人次。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沉浸式普法效应为预防和减少梅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梅州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将继续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开放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优化法治服务“菜单”,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和实践平台,提高法律素养。

  同时,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以现场学法的形式,开展特色法治研学活动,师生们通过“沉浸式”打卡法治文化阵地,在研学中厚植法律信仰、弘扬爱国精神。

  凝聚合力

  推动“全员育人”多方参与

  “只要把钱转过去,对方立马会把您拉黑……”今年2月4日,在丰顺县首届春晚舞台上,丰顺县司法局“普法百灵鸟”们化身防诈宣传员为观众表演小品《最熟悉的陌生人》,跌宕的剧情和浓浓的“司法味”获得观众热情欢呼和阵阵叫好。

  “普法百灵鸟”是一群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员,他们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变为灵动优美的法治旋律,让群众乐意听、听得懂、听得进。

  梅州市丰顺县司法局以“百灵鸟”为喻创新打造“普法百灵鸟”项目,统筹全县普法讲师力量,并根据讲师从事职业及擅长领域进行团队细分,目前已建立了民法典、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18支百灵鸟专业分队。

  “快板、三句半、小品……我们会以熟悉的乡音、身边的案例、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以案释法,为群众提供送上门的法律服务。”梅州市丰顺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宋素球是“普法百灵鸟”的一员,据她介绍,团队创作的山歌五句半《说唱民法典》等一批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普法节目深受群众喜爱,使群众在本土文化的浸润中提升法治素养。

  

  “普法百灵鸟”在法治文化节上表演山歌五句半《歌唱民法典》。受访者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普法百灵鸟”会在每学年开学初深入到各中小学校为学生们开展“法治第一课”,以评选表彰“红领巾 学法星”的形式与孩子们欢庆“六一”儿童节,在“12·4”国家宪法日带领同学们庄严诵读宪法……

  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关键在于以“全员育人”激活主体要素,通过多方协同形成合力。

  近年来,梅州市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协调公检法、教育、团市委等多方力量,着力打造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格局。

  今年暑假,为进一步使未成年人在实践情景中接受法治教育,梅州市普法办开展法治研学活动,让孩子们在旅途中感受法治的温度。同时,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禁毒警示教育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引导他们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

  梅州市普法办还联合梅江区普法办、梅江区司法局到梅江区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宣传夏令营,活动中除了公益律师授课,还组织了“击鼓传花”、你画我猜等普法小游戏,并带领学生参观向阳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学生分区域讲解相关法律法治内容并详细介绍基地的来源和所包含的内容,让学生体验式、沉浸式学,并从中知法懂法,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孩子们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夏令营活动。受访者供图

  今年以来,梅州市司法局指派律师团队联合市妇联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和“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为基层妇女干部群众讲授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就留守儿童教育监护和现代年轻人对婚姻、家庭缺乏责任,导致婚调工作难度增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此外,从全市“法律明白人”队伍中挑选部分人员培养成为未成年人普法志愿者,在日常业务培训中增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相关课程内容,引导梅州市947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自觉参与学校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学校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和促进学校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帮助。

  丰富内涵

  打造“普法+非遗”等品牌

  “这个活动真有趣,我学会了制作非遗鲤鱼灯,还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大埔县大麻镇中心小学的房同学说。

  普法“邂逅”非遗,走新更走心。今年6月,大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队、大埔县人民法院、共青团大埔县委员会、大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埔县司法局、大麻镇人民政府、大麻司法所等单位联合在大麻镇中心小学开展“防未反欺·非遗同行”普法活动。

  在普法游园会上,鲤鱼灯、花环龙、中国结、竹畲箩等具有客家特色的非遗物品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

  

  大埔举办融入非遗元素的普法活动。受访者供图

  民间舞蹈道具编织工艺市级传承人蓝奕双现场演示了中国结的制作过程,民间舞蹈道具编织工艺县级传承人吴志坚则向同学们介绍大埔鲤鱼舞道具的制作方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除了现在拿在手上的竹畲箩、鲤鱼灯、花环龙外,我们大埔还有哪些非遗项目吗?”在学生们沉醉于非遗的魅力时,大埔县人民法院法官林德胜以提问互动的方式,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到非遗普法活动中。

  林德胜以发生在辖区内的案例为引,引导孩子们思考非遗传承中的法律问题,如知识产权的保护、非遗项目申报的法定程序以及非遗传承人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等,让同学们在领略非遗之美的同时,也深刻理解法律在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传承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次融入非遗元素的普法活动,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非遗文化相结合,利用非遗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广泛影响力,激发同学们对法治文化的兴趣和认同感,为同学们打开一扇通往法律世界的新大门。”在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专委黄君看来,这使得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有趣、易于接受,也有助于推动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实现法治建设与文化传承的双赢。

  “普法+非遗”是梅州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探索,不仅让非遗更“活”,也让法治宣传更“火”。

  如何进一步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梅州各地将充分挖掘非遗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更多寓教于乐、人们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创新性、实效性。

  “我们将用‘普法+非遗’‘普法+民俗’等普法品牌引领法治宣传教育新风尚,让普法逐渐向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等方向转变。”梅州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说。

  一线实践

  梅州首个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意见出台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近日,丰顺县检察院与丰顺县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也是梅州市首个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意见。

  《意见》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日常监督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的全流程监督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意见》出台前,丰顺县检察院与丰顺县司法局进行多次商讨和研究,并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最终形成了《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联签仪式结束后,检司双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从工作联系机制、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联合巡查抽检等方面进行意见交流,共同着力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检司双方要以此次文件联签为契机,充分发挥联动优势,通力合作、密切联系、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共同探究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强化监管措施,完善帮教机制,巩固矫正效果,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工作双提升。

  会后,参会人员还参观了丹姐工作室,深入了解丰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此外,丰顺县检察院还联合司法局到丰顺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进一步实现“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90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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