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48律师说法: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时间:2024-09-05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2348律师: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市民李先生: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前几天我驾车和对方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我主责,但是对方是无证驾驶,我现在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做?

  12348律师: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规定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上一级交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市民李先生:我感觉交警在偏袒对方,我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2348律师:除了提起复核您无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故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也进一步对此进行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市民李先生:那无证驾驶怎么没有被认定是全责或者主责呢?

  12348律师: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有三个,分别是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违章行为和事故的因果关系、违章行为对车祸的作用大小。因此,如果无证驾驶出了车祸,但是无证驾驶不是导致车祸的原因,就不需要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是违章行为,但是无证驾驶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在分析事故因果关系时,要先把驾驶证的问题放到一边,然后分析其他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因果,然后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市民李先生:还有一个问题,对方无证驾驶是否会被处罚?

  12348律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市民李先生:谢谢律师,我已经清楚了。

  12348律师: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12348律师说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款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jdhy_97/hygq/202408/t20240801_85302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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