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开展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近年来,天津二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2020年9月起,二中院开展了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近日,评选结果揭晓,共评选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3篇,案例内容涉及知识产权、股权、破产、执行等方面。
获奖的典型案例中,天津某乐器有限公司与天津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既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又充分考量历史因素,维护了社会公共权益;闵某与天津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某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通过调解让企业起死回生,确保小区物业工作的持续性,又解决了其他几个关联案件,以关爱和耐心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肯定;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帮助债务人企业提高经营能力,释放要素资源,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天津市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人性化执行为企业解困,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二中院认真梳理各类案件,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双万双服促发展”和“天津八条”实质和精髓,深入认识和理解服务企业就是服务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努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做到一个鲜活案例,就是一次营商环境的优化,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法治保驾护航作用。优化办案方式,延伸职能化解纠纷,以服务保障为重点,走访各类企业,围绕企业经营中如何减少法律风险开展专题讲座,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推动企业依法开展商事活动,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转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正确把握保障当事人诉权和虚假诉讼的关系,加大虚假诉讼甄别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186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