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淝河镇: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绘就为民好“枫”景

时间:2024-09-05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这里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这里是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的第一站;这里是打通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合肥市包河区淝河司法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安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新普法形式走 “新”更走“心”

  “我想学习财产继承相关法律知识。”收到淝河佳苑小区居民发来的“普法订单”,淝河镇老官塘社区普法办积极对接淝河司法所,很快就组织了一次普法讲座;在淝河司法所举行的“模拟法庭”和“学法闯关”互动活动中,同学们通过“玩中学”“学中乐”,在心中埋下了一颗“法律梦”的种子……

  当前,淝河片区的发展日新月异,辖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为真正将普法工作融入群众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切实为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淝河镇积极打造“移动普法课堂”品牌,着力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搭建司法为民“连心桥”。

  将“移动普法课堂”开到路口,进行“红绿灯”下的移动普法,向来往路人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宣传手册,送上贴心的“法律早餐”。为了让普法更加贴近群众,淝河司法所从不拘泥于形式,据统计,2024年以来,围绕劳动就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淝河司法所开展移动普法课堂5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同时,聚焦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将移动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实现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1+1>2的效果。

  做好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是保障。

  近年来,淝河司法所被评为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表现突出集体”,推选的黄镇村梁金梅代表包河区在全市“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三等奖的优秀成绩。

  淝河司法所认真做好“法律明白人”选任,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引导“法律明白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真正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全镇30名“法律明白人”在村居公示栏中公开身份、联系电话,亮明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员”。

  聚焦矛盾化解 移动调解“上门”解纠纷

  因家务事产生矛盾,2023年5月,淝河镇葛大店社区发生一起家庭暴力纠纷,淝河司法所的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这是淝河镇将矛盾化解在一线的典型案例之一。近年来,在包河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淝河镇立足“主动排查、主动介入、主动作为”的调解模式,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基层治理难题、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特别是2018年以来,淝河司法所推出“移动调解室”,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改变调解方式,由“坐诊”定点调解转变为“移动”调解。“移动调解室”由司法干警、社区(村)法律顾问和社区(村)调解员组成,深入辖区经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场所现场答疑解纷。

  走到群众身边,把解民忧的事办实;回应群众期盼,把顺民意的事办好;用心用情调解,把暖民意的事办细。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淝河司法所“移动调解室”始终处在矛盾纠纷排查的“前沿哨所”。2024年以来,“移动调解室”为近100人提供调解,涵盖农民工工资、债权债务、合同纠纷、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切实发挥了过滤矛盾、缓冲矛盾、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淝河片区落地生根。

  在“移动调解室”化解纠纷的同时,淝河镇不断培植村级调解新品牌。淝河镇卫乡村成立“巾帼和事佬”调解队,吸纳村里五名妇联干部承担群众接待、纠纷调解工作,巾帼调解室针对征地拆迁、家庭赡养等频发问题,不断加大排查调解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等事项,因为调解室的及时参与、全程跟进,很多都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家庭和谐,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深耕社区矫正 真情助矫点亮“新生”

  最近,淝河司法所收到一面印有“春风化雨暖人心,真情助矫塑新生”的锦旗。这面锦旗来自于矫正对象张某某,“如果不是你们对我的人性化帮扶,我的工作不可能这么顺利,我也不会平稳地度过矫正期。”

  张某某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2023年7月到淝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张某某公司承接的项目分散在全国多个大中城市,因此需要频繁请假外出处理经营事宜。为落实全省“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淝河司法所多次为张某某紧急申请外出工作,保障其企业有序经营。

  请假期间,为确保不发生脱管,淝河司法所坚持对张某某以信息核查、实时视频等方式进行监管,张某某均能服从监管;在日常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真诚关心张某某工作、家庭生活情况,引导其平衡好事业与家庭。在矫正期间,张某某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服从监管规定,同时,其热心捐资助学,用爱回馈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既保证了刑罚执行,又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淝河司法所不断细化工作措施,规范监管手段,为符合条件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请假外出,保证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抗日名将卫立煌故居等红色主题教育活动,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开展《案说“罪”与“刑”》等主题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规定、抵制违法行为……淝河司法所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在增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回报社会意识的同时,持续筑牢预防犯罪防线,有力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矫’的是行为,‘正’的则是人心。我们用真情与暖意,施严管与厚爱,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遵守法度、重塑人生。”淝河司法所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坚持每日核查、定期走访、一人一档管理,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预警信息处理,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淝河司法所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法律需求,利用法律资源“出实招”,着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好“枫”景,为打造平安淝河、法治淝河提供有力保障。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刘哲通讯员谢亚

  稿件来源:2024年9月3日新安晚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500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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