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域高原上锻造“四争”精神

时间:2024-09-05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30日《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在雪域高原上锻造“四争”精神

  

  2024年4月25日,日土县检察院党支部开展植树活动。

  

  位于“天上阿里”、班公湖畔的西藏自治区日土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雪域高原上锻造“四争”精神。

  

  争做政治建检的排头兵。日土县检察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依职权监督办案,各项工作持续向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争做为民务实的先锋兵。该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次,检察长接访6次。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调解等方式,帮助2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6万元;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裁定再审;成功办理全地区首起申请民事监督案件。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帮助126名困难群众解决生活物资需求。

  

  争做守护生态的优秀兵。该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主管机关清理湿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固体废弃物,拆除违法建筑。为保护日土岩画遗迹,依法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多部门联合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并推动落实23万元维护经费。

  

  争做强边固防的示范兵。该院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处罚3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整改13项,有力维护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有序进行。深化落实“日土县检察院、驻县各部队协作机制”,开展法治服务进军营活动2次,向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次,以法治力量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为边疆稳定发展注入检察活力。

  

  日土县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发挥“四争”精神,做强“四争”品牌,为法治西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dwjs/202409/t20240905_6639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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