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好故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重振姐妹俩生活信心

时间:2024-09-0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支柱折断后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重振姐妹俩生活信心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和妹妹的帮助,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近日,司法救助对象小琪(化名)来到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提起一年间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救助的点点滴滴,仍然激动不已。

  小琪和小茜(化名)是姐妹俩,本来在父母保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但从2015年开始,厄运就缠上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先是父亲因病去世,2016年6月,母亲张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当时,姐姐小琪14岁,妹妹小茜仅8岁。失去父母的姐妹俩只能跟随奶奶一起生活。2023年5月,奶奶也去世了。此时,小茜刚上初二,姐妹俩只能依靠小琪的打工工资维系日常开支,加之被告人无力赔偿,导致姐妹俩生活极其困难。

  2023年8月,浮山县妇联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小琪、小茜姐妹俩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至浮山县检察院,并向临汾市妇联报告。随后,浮山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临汾市检察院,与此同时,该市妇联也将线索移交给市检察院。临汾市检察院联合浮山县检察院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后,确认小琪、小茜姐妹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决定加快救助金审批进度,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同时,临汾市、浮山县两级检察院及浮山县妇联会同姐妹俩所在村村委会等部门,共同研究帮扶计划,开展综合帮扶工作。村委会帮助小琪参与到村里的“光伏发电”项目,增加她的收入;浮山县妇联将小茜列入常态化帮扶对象、“家庭夜市”公益活动慰问对象,并开展“把爱带回家”困境儿童慰问活动,为小茜送去温暖关爱;浮山县民政部门将小茜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救助金;临汾市检察院对小琪、小茜家庭定期回访,并安排从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对小茜进行心理疏导,有效促进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更好地维护了困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2022年临汾市检察院和临汾市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已救助91人。临汾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内外协作等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下级检察院、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努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帮助他们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

  (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29_664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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