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说理人”解多方“心结”

时间:2024-09-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诉前委派特邀调解员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案件回顾

  乌鲁木齐市某热力公司因其提供供热服务的小区业主王某多年未缴纳暖气费,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支付拖欠的供暖费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审查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成功调解可能性较大,便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丁国华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结果

  丁国华是一名有着三十多年教龄的退休人民教师,2021年10月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聘任为园丁调解室的特邀调解员。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她善于倾听、耐心说理。在调解过程中,她始终以抓住每件案件纠纷的切入点为契机,紧盯问题焦点,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特邀调解员队伍的重要力量。

  

  了解这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矛盾焦点后,丁国华以“说理人”身份,从法理、常情角度劝导双方。她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为这次调解定制了一份“独家秘籍”:丁国华先为业主普法释疑,讲明了拒缴暖气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她又积极与供热公司进行沟通,为业主争取合法权益,希望他们能够采纳业主的合理建议,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最后,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丁国华身上所展现出的那份耐心与细致,犹如春日里的暖阳,每次都能让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调解中。在办理一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件时,丁国华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该案从递交立案材料到收到工程款仅仅用了10天时间,为50余名农民工解了“薪”愁,把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将矛盾化解在调解室中。

  近年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自2019年起,面向社会陆续选任33名特邀调解员及19个特邀调解组织入驻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并打造了春燕律师调解室、园丁调解室、行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退休法官调解室及综合在线诉调室等特色调解室,以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原则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为审判工作做“减法”,为快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解纷力量充实、建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基础性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时调处、就地化解。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91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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