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法院:成功调解探望权纠纷
时间:2024-09-02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海城市人民法院的温情调解下,一起因探望权行使受阻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2年末,李某和汪某经海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此后,二人因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产生分歧,争执不断。李某认为汪某不支付抚养费便无权探望,而汪某则坚持自己有探望的权利。双方的冲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影响。
海城市法院调解员深入了解情况后,从孩子的最佳利益出发,耐心向双方解释法律条文,强调父母共同的责任与权利。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员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同意合理安排探望时间和方式,确保孩子能在父母的共同关爱下健康成长。李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家庭矛盾,也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展现了海城市法院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人文关怀和专业素养。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90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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