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千山区法院:拉进微信群 赔偿“云”上定

时间:2024-09-02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法院,办理的一事一案都关系民生,往往多走几步路、多说几句话,就能解决群众的大问题。”近日,千山区法院员额法官吴鹏飞在一起劳务者受害案件中充分发挥法官主动性,小案不小办,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意见,第一时间捍卫人民利益,充分彰显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原告张某受雇于某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在一次工作中造成自身伤害,花费高额住院费用,因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理赔沟通不畅,张某一直没有得到住院费等赔偿,无奈,张某将运输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千山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吴鹏飞了解到张某家属为给其治疗借了很多钱,且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张某一家早已入不敷出。吴鹏飞清楚,只有加快办案进度,让伤者尽快得到赔偿,才能帮助其尽快走出生活窘境。

  吴鹏飞分别联系了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了解到运输公司对原告受伤事实没有异议,只是由于保险公司在北京,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联络不顺畅,才搁置了赔偿一事。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吴鹏飞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组织各方当事人建立了微信联络群,方便各方当事人及时沟通,解决现存问题,并针对关键鉴定结论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自行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案件不复杂,就要快些办。”从对原告伤残的鉴定到督促保险公司加快赔偿金额的核算,再到具体调解方案,吴鹏飞多次利用个人休息时间与各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络群研究案件在各个环节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在他的积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顺利获得令其满意的赔偿款。

  “都没见着面,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收到钱!我们全家都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在收到赔偿款的那天,张某母亲紧紧握住吴鹏飞的手不停地道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口号,要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吴鹏飞这样对记者说。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905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