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法院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今晚报】千亩虾塘还款难 刚柔并济解纠纷

时间:2024-09-02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日前,静海区人民法院实质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推动“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老刘(化名)从事饲料、农药等农资产品销售工作,自2023年起与老王(化名)建立虾料买卖关系,累计产生货款20多万元,老王一直拖欠未付。老刘诉至法院,经依法判决生效后,老王也未能及时付款,老刘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老王系多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多次传唤未到法院。

  “法官,老王在黄骅还有两千多亩的虾塘。”申请执行人老刘积极提供线索。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虾塘所在地,考虑到驾驶执行车辆会“打草惊蛇”,在接近虾塘时,法官改为步行前往,穿过漫长而泥泞的土路,终于在虾塘旁集装箱搭建的工棚里找到了老王。

  老王对法官的突然到访始料未及,但却表示自己没能力还款。法官反复向老王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引导他积极主动处理债务纠纷。终于,老王承认了错误,但也道出了难处:“我的资金全投到虾塘里了,去年赔了好多钱,今年形势看好,眼见中秋节前后就是收虾的好时节,要是现在把我拘留了,虾塘就没人管了。”

  法官考虑,如果“一拘了之”将使老王陷入更大的经营困境,便当即组织双方协商,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寻求双方权益最大化。最后,老刘为老王减免了部分货款,老王也及时筹措到资金,当场交付给老刘,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还会继续合作。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9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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