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治报】马鞍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 以人为本 做百姓信任的“裁判员”

时间:2024-09-0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马鞍山市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22年7月1日率先在全省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马鞍山市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复议为民”理念,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在机制建设、案件办理、优化服务等方面全流程“加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打造高效、便民、公正的行政复议体系。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自2022年7月1日起,马鞍山市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这一改革举措有效解决了职责分散的问题,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集中度和权威性。

  A高效推动,复议体制改革亮点纷呈

  据统计,自2022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035件,年均增长率36.5%,复议直接纠错率13.01%,案件综合调解化解率41.9%,经复议后案件起诉率为11.2%,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8.8%。同时,自2023年开始,行政复议收案数已经超过同期行政诉讼收案数,行政复议已经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自改革以来,该市先后出台了《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行政复议员集体审议案件程序规定》等配套文件,全市已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62次,行政复议员集体审议会26次,专家咨询论证会12次,行政复议案件高效办理具备坚强制度支撑。此外,还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并与人民法院建立行政机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通报督办制度,致力构建违法行政行为整治的长效机制。

  建设高素质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是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该市已任命2批共49名行政复议员,平均年龄33岁,法学专业背景的占比达93.87%,充实了从事行政复议的专门力量,县级行政复议机构队伍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对标“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业队伍”的目标,该市还通过现场观摩、案件评审会、跟班学习、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培训,提升复议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

  B深耕细作,复议工作质效蹄疾步稳

  为了方便群众咨询办理,全市7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对外公布工作地址、咨询电话,通过行政复议受理大厅以及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等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实现了行政复议现场接待全覆盖。该市还在全国复议工作平台和12348平台上开通群众网上申请渠道,启用“受理接待+互联网+邮寄”全时空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实现行政复议申请“零距离”。同时,通过府院联动方式明确前置案件受理衔接机制,指导行政机关涉法涉诉纠纷通过复议等途径解决,改变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局面,保持诉调对接、与信访对接,放宽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要求,确保案件应收尽收。

  行政复议是为民的“桥梁”,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及时发布关于准确告知行政复议权利的通知,规范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复议权,确保复议申请人及时、准确请求行政复议救济。同时秉持有错必纠,有事好解,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创新审理方式,广泛运用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听取意见方式审理案件,为群众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引导案件当事人把问题摆出来、讲透彻,打消其对行政机关之间“官官相护”偏见,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确保争议“事实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决效果好,案结事能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实地调查20余次,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40余次,积极回应了申请人的利益关切。

  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联动重点工作,定期对重大事项等进行会商,支持配合法院、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印发《关于全市涉行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情况的通报》,要求行政机关增强责任意识,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C践行初心,复议高效便民定分止争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明确在合法、自愿前提下,行政复议机关对各类行政争议都可以开展调解。2024年以来市本级近三分之一的案件能够在案前受理阶段得到解决。在受理审查阶段,推行“简繁分流”,做到简易程序从快审,普通程序精细审;今年以来全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87件,平均审限为21天。认真落实普通程序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为复议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全市审结案件中调解化解率达60%,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市共办理涉企案件220件,针对涉企案件,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的法定期限,从严控制审理期限的延长、中止等情形的审批,切实降低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进法律服务产业园,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和解、协调等机制作用,引导企业选择更为合适且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针对涉企重大复杂案件,积极运用复议听证、现场调查、咨询论证、集体审议等多种方式,全流程、多方位审查案件争议焦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法保障企业的行政复议权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行政复议答复不规范及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等,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将行政执法置于行政复议有力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以来,复议直接纠错率为13.01%,体现出复议监督纠错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该市还依托“府院联动”,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纠错行政案件整改,做到纠错案件“一案一报”,持续跟进整改进度、追责程序进展情况,力争达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切实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改进执法,依法行政。

  (马鞍山市司法局供稿)

  稿件来源:2024年8月30日安徽法治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49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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