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法治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08-29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作为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到法治乡村建设对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坚持法治赋能,增进民生福祉。”
湖南省人大代表、湘阴县金龙镇燎原村党总支书记 刘勇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加强“三农”领域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聚焦案件审理,发挥价值导向作用。高质高效审理涉农纠纷,为农民工讨薪、涉农项目建设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法治保障乡村振兴效能。通过典型个案的示范处理带动系列纠纷的高效化解,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导向作用。
二是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强化基层农村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位置优势,深入社区村居、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定期下沉到乡村了解群众司法诉求,把司法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聚焦矛盾纠纷“靠前防范、前端化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助力乡村善治。
三是开展特色普法活动,促进文明新风建设。立足主责主业,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通过开展涉农类普法讲座,帮助群众规范合同的签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围绕高额彩礼、拆迁款等易发多发纠纷,以生动案例释法说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村民法律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人心。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3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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