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检护民生进行时|人大+检察,民生保障更稳了
编者按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各地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力求让“检护民生”有力度更有温度。来看看这几则检察机关以“民声”促“民生”,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落地见效的实践故事——
江苏丹阳:3000根废杆线终于“退休”了
今年4月,丹阳市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实地查看废弃废旧公共杆线情况。
(通讯员杨磊 刘哲平)“杵在路边、斜在田里的杆线清除了,我们种地、走路、骑车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人在访仙镇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镇里的种粮大户王大叔道出了田间地头的新变化,言语间满是欣喜。这是该市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成果之一。
2023年10月,丹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在走访人大代表时,多位代表反映五花八门的杆线在农村杂乱林立,有的甚至出现倾斜、断裂。尤其是高质量农田中的杆线,不仅“煞风景”,而且严重影响农业机械收割播种作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农村废弃杆线治理问题涉及面广,实施难度高,资金需求大,事关电力、通信等多部门,不仅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还涉及权属划定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整合各方力量。问题不及时解决,群众的生产和出行安全就多一分危险。”检察官说,同年11月,该院迅速和丹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进行对接,商讨解决对策。今年1月,丹阳市两会召开期间,10余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人大牵头,各方联动,彻底解决困扰群众的“老大难”问题。
为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与丹阳市检察院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赴相关镇(区、街道)实地调研,摸排出全市农村地区遗存3000余根废弃废旧杆线需立即整治。在前期调查取证基础上,今年5月底,丹阳市检察院协调该市城管委、各镇(区、街道)、供电、移动、电信、广电等单位召开废弃杆线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废弃杆线存在倾斜、断裂等安全隐患问题,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依据、现实意义。参会单位就联动配合、权责主体、整改方式及规定时限达成共识,明确整改时间表,表示将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衔接沟通,及时整改完毕。
“我们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将尽快联合开展废弃杆线问题专项整治。”“我们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整改工作,也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多提供技术规范指导,共同提升杆线布局的合理性。”参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今年6月初,废弃杆线拔除工作正式启动,一根根空立了十几年的杆线终于“退休”了,与此同时,丹阳市政府表示将制定出台《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推动废弃杆线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换工作,实现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横向贯通、纵向同频,以法治智慧扎实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镇江市人大代表、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高兴地说道。
湖北远安:移走“拦路虎” 还民通畅路
今年6月,远安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唐世宝 张熠)“占道的变压器终于搬走了,再也不会有烦人的堵车了!”近日,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对城南工业园区附近变压器占道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到道路车水马龙、畅通无阻,周边居民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这样的转变来自今年3月远安县两会期间该县人大代表、某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人员李洪提出的关于挪移城南三路占道变压器的建议。
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远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被变压器占用的道路是通往城南工业园区的重要道路,后方30米就是红绿灯,而园区内有20多家企业,上千名职工经此路出行,变压器占道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运输和职工通勤的效率和安全,也影响了电力设施安全。
经初步了解,该问题已持续长达两年,为何拖了这么久?这引起检察官的疑惑。原来,2021年3月,为打通远安县城区解放路与鸣凤大道城南片区主通道,该县住建局启动城南三路一期建设,但原本位于道路边缘计划拆除的变压器电力设施,需迁移保留继续使用,而该建设项目未将变压器迁移纳入资金预算,最终导致变压器长期矗立道路中央,影响道路安全和供电安全,园区企业职工曾多次向有关单位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拦路虎”问题形成有客观原因,但损害公共利益的客观事实存在,检察官决定立即启动案件办理程序。
今年4月7日,远安县检察院组织该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住建局以及供电公司召开磋商会议,对该问题成因及现实危险进行分析,厘清各方职责,并当场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了积极整改的承诺。
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家责任单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国网电力公司具体实施变压器电力设施迁改,该县住建局负责迁改后的道路修复。
6月15日,该变压器电力设施迁改主体工程全部完成。6月24日,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两部门负责人分别说明了整改情况,听证员一致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保护,本案可以作结案处理。至此,躺在园区道路上两年之久的“拦路虎”终于被赶走了。
“建议提出后,落实整改到位,我切实感受到了检察监督的成效。”在检察官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时,李洪代表充分肯定检察办案效果。
珠海斗门:“固废岛”实现美丽蝶变
今年1月,斗门区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在永业围岛整治现场开展“回头看”。
(通讯员高燕艳 汤敏如)漠漠水田,白鹭齐飞,补种的落羽杉迎风挺立,湿地滩涂上野花烂漫……近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检察官吕志军和斗门区乾务镇人大代表黄苑芙在永业围岛现场开展“回头看”,眼前的美丽景观令人备感震撼。谁能想到,这个水草丰茂,鹭鸟翔集的地方,三年前却是一个堆满建筑垃圾的固废场。
昔日的“固废岛”是如何破茧重生、迎来美丽蝶变的呢?斗门区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人大+检察”联动监督,释放出“1+1>2”的监督效能。
永业围岛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入海口虎跳门水道珠海、江门两市交界处,斗门区南门泵站二级水源保护区域内,四面环水,交通不便,一度成为职能部门的监管盲区。2021年3月至8月期间,在未依法取得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陈某坚等人陆续组织船只从外地运送废土、砂石等固体废物至永业围岛北面洼地堆放,并进行非法洗砂牟利,严重破坏岛上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并对周边水源造成了污染。
鉴于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斗门区检察院立案后,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办案,并多次一同到现场参与勘查。通过巡河调研、登岛查看、无人机航拍、数字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该院查明陈某坚等人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搭建临时码头、洗砂、倾倒固体废物等多个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永业围岛被非法占用农用地107万余平方米、非法倾倒固体废物10万余吨,涉案农用地原有土地排灌系统遭到破坏,种植功能完全丧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研究涉案地块整治修复对策,提高监督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斗门区检察院与斗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斗门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胡军在会上提出,要尽快开展固体废弃物清理、农用地修复、岛屿生态环境提升等整治工作,并通过办案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避免一罚了之。
“鉴于当时该案尚未进行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期长,受损的农用地难以及时修复,社会公共利益还会持续受到侵害,我们决定重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与陈某坚等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商工作。”斗门区检察院检察官吕志军介绍。经过多次协商,陈某坚等人自愿承诺按照第三方复垦方案自筹资金500余万元,承担永业围岛复垦整治工作。2021年12月初,检察官回访发现,陈某坚等人仍未履行承诺支付相关费用,涉案地块生态修复及整治复垦工作尚未开展。为防止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斗门区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自然资源部门、属地政府、水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及时查处陈某坚等人的违法行为,加快开展生态修复及耕地复垦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协同保护机制。
为确保修复整改效果得到持续巩固,2022年4月29日,斗门区检察院围绕相关问题组织公开听证会。“职能部门要厘清职能,持续监管,永业围岛的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斗门区人大代表吴建登在会上建言献策。听证员经合议一致认为,永业围岛整治复垦工程竣工后仍需由各行政机关持续监管,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022年5月,永业围岛上的“固废场”被彻底夷平,非法构筑物、违建码头等全部清拆完毕。建筑垃圾清理后,有关部门又着手进行了土壤改良,107余万平方米农用地得以恢复功能。同年6月,该整治复垦工程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评审。
“从污染评估到环境整治方案的确定,再到整治情况的落实,检察院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开展持续3年多的跟进监督,我们共同见证了‘固废岛’涅槃重生的过程。”黄苑芙代表深感欣慰地说。为进一步发挥“人大+检察”联动监督的效果,提升办案质效,斗门区检察院总结办案成功经验,与斗门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线索移送、线索反馈、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促进社会治理。
“在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的共同监督下,昔日的‘固废岛’蝶变为有效治理的‘示范岛’,并为创新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提供可借鉴路径。”吕志军说。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守护“小器材”里的“大民生”
2023年9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卢海燕 陈舒扬)“真没想到,我提出的一条关于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检察机关这么重视,不但对问题迅速展开调查,还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大代表王文凯参与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十分欣喜。
2023年9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收到王文凯代表提交的关于在部分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农村广场等安装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与此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也留意到不少新闻报道中出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伤人事件,随即对此线索进行了研判,认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使用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遂决定在辖区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经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请示立案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对辖区4个乡镇的公园、文化广场、村(社区)居民活动广场等78处公共健身场所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室外健身器材存在损坏或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跌落区域未配置缓冲层以及健身器材安装位置不当、安装地点杂草丛生影响使用等9类45个问题,群众室外健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今年3月29日,该院召开关于室外公共健身器材领域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旗体育局、相关属地乡镇政府代表及三名听证员参加,通报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维修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安全隐患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讨论,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了旗体育局对全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于辖区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属地乡镇负责。4月15日和5月13日,该院分别向旗体育局、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全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协调相关社区、村委、器材供应商等合理解决器材日常维修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健身环境及人身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旗体育局和属地乡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截至今年8月,乡镇政府对辖区50余个村(社区)80余处500余件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30余件健身器材进行了维修更换、10余处公共健身场所周边环境进行修整,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施予以拆除。此外,乡镇政府与村(社区)公共健身器材使用单位共同签订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护协议》,完善了辖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护机制。旗体育局积极向各乡镇征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更换需求,针对提出需求的55个村(社区)及时形成整改规划方案并报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复后下发相关器材及时进行安装和更换。
“‘小器材’承载‘大民生’,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健康状态’关系着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问题,通过探索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协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排除隐患,是践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初心和使命的生动实践。”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26_664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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