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质效法律监督·解决百姓身边烦心事|点亮事故多发路段信号灯

时间:2024-08-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蒋杰 通讯员陈宇超 马子滟)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到某省道与村道交会处验收交通信号灯安装成果,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应邀共同参与验收。经该院监督,该区交通设施设置不到位、不合理问题已整改完毕。

  今年初,根据宁波市检察院与市人大、市政协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要求,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对本年度300余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进行筛查分析,发现有多份建议、提案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经分析,因案涉道路性质各不相同,相关路段交通信号灯设施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

  “我们村与省道交叉口这里大车多、车流量大,又没有交通信号灯,有些车还开得特别快,这几年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我们每次过马路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在检察官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进行走访时,多位村民大倒苦水。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江北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检察官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核查地理位置信息,运用无人机航拍测算车流量。经核实,辖区有三处路段或区域存在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设置不到位或者不合理的现象,且均为人流、车流较密集,道路通行情况相对复杂的区域。而且,近年来相关路段或区域已发生多起车损、伤人的交通事故。

  今年4月,江北区检察院围绕辖区部分道路路口交通设施完善情况召开听证会,并与交通运输、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进行磋商。经讨论,听证员一致支持江北区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在磋商环节,相关部门也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职责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与会的其他人员也就如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

  经过数月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在案涉长度10余公里的道路上,共设置了信号灯控制路口4处、黄闪灯交叉口11处、太阳能黄闪灯40套、路灯104盏,对10条机动车违停现象严重的道路进行了改造,相关问题均已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26_664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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