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申7847号公告

时间:2024-08-26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申7847号

  卓文超: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谢妃同与被申请人卓文超、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谢妃同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以及本案《应诉通知书》。本案合议庭由张扬云、刘卉、潘宝毅组成,其中由张扬云担任本案审判长,承办法官为刘卉,书记员为钟柳花(020-85110293)。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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