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诉前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4-08-26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东至县法院大渡口法庭成功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化解在诉前,通过承办法官与村干部的全力调解,该起纠纷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最便利的方式成功化解。

  2023年8月23日,被告张某甲带原告王某某到客户家为被告张某乙安装光伏。8月26日,原告王某某某在安装过程中,吊机失控坠落将其腰部砸伤,随后张某甲将王某某送到医院治疗。王某某出院后,与张某甲、张某乙协商索要医疗费等费用均无果,故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秉着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思路,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减轻双方诉累。考虑到原被告均是同村村民,有村干部的配合更便于调解,承办法官便联系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干部协作配合,展开调解。一方面对王某某进行情绪上的安抚,对其因伤索要合理赔偿予以支持,并告知不能采取极端违法的方式处理事情;另一方面又向张某甲、张某乙释法明理,向其阐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承办法官及村干部的耐心劝导说服下,双方激动的情绪有所缓解,逐渐缓和了之前的对立情绪,随即围绕赔偿数额、给付方式进行了针对性协商。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及给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7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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