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平蓟三兴”四地法院共商司法协作新路径

时间:2024-08-2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也是“平蓟三兴”四地法院司法协作十周年。8月22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执行协同研讨会,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共商司法协作新路径。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四地协同十年携手平谷法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工作纪实展”,连线观摩了四地法院协同执行现场。

  会上,四地法院院领导围绕执行联动、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主题,深入研讨意见建议。各方表示,四地法院在司法协作、执行协同上建成一系列协同工作机制,对破解京津冀异地办案难题作出了积极探索,日后将继续强化协同发展意识、紧跟协同发展步伐、夯实协同发展基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以“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交叉执行的可行性及实践路径”为题作主旨发言。他认为,环资案件跨区域交叉执行有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提升执行效率,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明确案件管辖与执行规则、加强信息共享沟通、统一执行标准尺度、强化监督评估。

  北京市平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十年来,“平蓟三兴”四地在产业融合、环境保护、法治协作等多个层面,取得了实质成效和进展。新形势下,要推动机制创新,增强区域司法协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司法协同发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局室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交流发言,四地法院40余人参加研讨会。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7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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