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法律援助跑出“加速度”

时间:2024-08-26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史万森

  法治日报通讯员武子暄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2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过深化“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大格局,同时创新“一案一袋”工作模式,不断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跑出了法律援助“加速度”。

  “没有法律援助,我的诉求至今也难以解决,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温情高效的服务,及时帮我解难。”近日,受援人王新华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暖人心 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送到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新华是一名农民工,2017年6月入职于一家经营电器的单位后,单位一直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其病假期间也没有向其支付生活费,今年4月单位辞退了王新华。为此,王新华多次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支付其病假期间的生活费,但均遭到单位拒绝。无奈之下,王新华来到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中心按规定为王新华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和努力,在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下,王新华与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付春际介绍说:“我们通过开通农牧民工‘绿色通道’,大力推进‘援调对接’工作,与人社局、工会、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务纠纷,积极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目前共办理‘援调对接’案件35件,调解成功33件,有两件调解不成转为诉讼,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2万余元。”

  这只是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亮点和名片,共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爱在青城 法护成长”、法律援助法宣传月等系列活动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品2万余份,现场宣讲受众35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度和质量。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就近办”“零跑腿”的需求,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在4个市辖区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域通办,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大格局。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是指申请人可以不受呼和浩特市市域内旗县区行政辖区限制,就近向市域内任何一家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做到“谁接待、谁受理、谁审查、谁指派”。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案件1346件,其中通过市域通办模式受理案件113件。

  同时,依托全市27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92个联络点,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帮办代办服务,在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流程的基础上,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条件,并统一发放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通过市域通办,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统筹全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指派律师打破区域限制,同时旗县区可以沿用一审的律师承办二审民事案件,破解法律援助申请环节“重复跑、多次跑”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最优解。

  法律援助卷宗是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承办过程的记录和凭证,直接反映了案件办理质量的好坏。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卷宗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创新“一案一袋”工作模式,设计使用“法律援助文书文件袋”。

  文件袋正面中央显著位置印有红色隶书“感谢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上方载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承办律师的姓名、电话以及申请人的姓名、案由、联系方式,反面印有文件袋存放的材料目录。通过将指派材料全部入袋、密封转交,明示法律援助案件评估规则、归档目录规范等,引导承办人员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形成双向互动的交流模式,从而提升办案质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8/t20240823_50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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