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今晚报】妥善化解纠纷 善意文明执行

时间:2024-08-19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宝坻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宝坻法院妥善办理好每一件涉企纠纷案件,积极更新司法理念,秉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实质保护理念,成立涉企纠纷专业化审判、执行团队,为广大企业撑起“法治伞”,吃下“定心丸”。

  在一起案例中,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建筑公司总包承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建筑公司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房地产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及其唯一股东某发展公司连带给付工程款及利息。经法院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给付建筑公司工程款4000余万元,并将保全和质保金问题一揽子化解。

  本案是通过宝坻法院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法官工作室妥善化解的典型案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路径。宝坻法院坚持靠前服务,在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设立法官工作室,二被告曾主动到法官工作室咨询。法官工作室了解情况后,建议二被告积极与施工方协商,主动制定还款计划,减少矛盾对抗。

  案件呈讼后,承办法官审慎采取保全措施,既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降低财产保全对被告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后法官工作室组织双方重启债务清理谈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破除和解障碍。最终,双方就债务及质保问题一并达成和解,原告主动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在执行工作方面,宝坻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关注企业生存发展,依法审慎用好执行强制措施,防止“执行一个案件,倒闭一家企业”的情况。今年以来,共办理合同类涉企执行案件2840件,执行完毕795件,到位资金1.8亿元。

  在一起案例中,某置业公司与李某某等90名业主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原告交付房屋,李某某等提起诉讼。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利息及违约金共4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书,李某某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控。在调查核实后发现,被执行人被冻结的基本账户需用于支付其下游企业工程款结算、工人工资发放、缴纳税收等。为准确处理法律刚性与企业生存之间的关系,经与被执行人财会部门、项目经理充分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账户,解除对于被执行人基本账户的冻结,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同时,法官积极协调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抵顶等方案,并及时兑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目前,已执行完毕85件,执行到位金额430余万元,剩余5件案件正在积极协商解决。

  在民事审判方面,今年以来,该院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357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5358件,依法维护诚实守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审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0件,保护交易安全和投资安全。妥善化解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纠纷585件,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法院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更对公司的生存发展以及社会经济产生着深远影响。本案中,法院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应用执行措施,统筹推进系列案件顺利执结,对保障企业生存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8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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