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暑”说法:骑行篇
时间:2024-08-19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11岁男孩公路骑行身亡”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孩子如何更安全地骑车也引发了网友讨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公共道路骑行。“低龄儿童”虽然不能骑车上路,但可以选择大运河森林公园、朝阳绿道等郊野公园和城市绿道骑行,能满足低龄儿童练习骑车的需要。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fzxc74/54338727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家里事,办法自然就多了 《人民法院报》: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