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 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时间:2024-08-15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安庆市司法局创新实行“一二三四”工作法,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多元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聚焦一个目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完善两项机制,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水平。畅通当面提交、邮寄、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拓展复议申请渠道,对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确保“加速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实现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实现受理复议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

  抓好三个环节,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在复议案件“受理前”,建立案前速调机制,针对道路交通违法等案情简单的行政复议申请,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联系,对确有错误的案件由被申请人自行纠错。在复议案件“审理中”,深挖根源症结,厘清事实关键,找准问题节点,提出调解方案,加大化解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在复议案件“办结后”,坚持法理情理相结合,主动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告知其复议不被支持的依据和理由,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让其认同复议决定。

  深化四项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效能。狠抓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每月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以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加强府院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两级法院每月沟通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排期情况及上月主要负责人出庭与败诉案件情况。强化督察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庭审发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指标。严格落实错案报告整改制度,常态化落实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备案报告、约谈、责任追究、考核等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对复议纠错和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全面执行到位。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46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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