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皖美乡村行 蓬“亳”“法”展中

时间:2024-08-15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亳州市以法治建设为切入点,以基层妇联组织为依托,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力军,赋能乡村振兴巾帼人才队伍,推进乡村文明新风建设。

  构建“机制+网络”。面向全市广泛吸纳热心公益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整合组建市级“蓬‘亳’‘法’展 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与“徽姑娘普法”、平安家庭普法维权志愿宣讲等工作相结合,深入县域、乡村开展示范性公益法律服务和指导。4个县区分别组建相应的公益法律服务团,形成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活动有序的工作机制。

  聚焦“普法+维权”。围绕妇女权益保障,重点宣传预防拐卖等人身伤害,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婚姻财产、继承等权益;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防止网络沉迷,预防网络和毒品犯罪,防止滥用成瘾性物品知识。聚焦劳动争议、土地权益纠纷、邻里纠纷、婚恋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范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为农村妇女儿童提供高效精准法律服务。

  推广“产业+赋能”。深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等各类涉农企业,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活动,加大惠企惠农政策的宣讲力度,及时精准传递涉农扶企政策信息,为涉农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涉农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促进“治理+调解”。推进乡镇(街道)、村(居)依法决策,参与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对各类乡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和用好家事维权中心、婚调中心等婚姻家庭情感纠纷调解室,强化“木兰姐姐”调解示范室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妇女议事会、百姓评理说事点等作用,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实现“文明+融合”。将法治思维融入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融合发展,助力“美丽庭院”创建提档升级。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三八”维权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年货节等节点,围绕树立家庭新风,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以文明乡风促乡村振兴。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475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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