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获得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08-15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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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用生动的工作实践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调解协议一签,9宗案件顺利化解。这是7月12日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的一幕。当天,在省、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见证下,东莞某公司签下调解协议,当场提交8份撤诉申请书,因土地租赁及征地拆迁纠纷提起的9宗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推动该市总投资16亿元的数字产业园建设顺利进行。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导的这次府院联调工作取得多方共赢的成效。

  这是广东行政复议工作助企纾困、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具体实践,也是行政复议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6日发布的2023年度行政诉讼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一审案件2.5万件,在上一年度已下降6.5%的基础上再下降1.3%,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万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3.9%。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介绍说,近年来,广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用生动的工作实践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上半年新收复议申请增长七成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广东省原有的900个行政复议机关已有序整合为省、市、县三级政府共144个行政复议机关,实现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由政府“一口对外”,为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管辖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广东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王伟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在广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据统计,2021至2023年,广东全省共有17万件行政争议进入“民告官”法定救济程序,11.5万件首选行政复议;复议后再起诉率约20%,八成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上半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3万件,同比增长近七成。

  据介绍,为全面准确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广东共组织开放日活动122次、基层宣讲近1000次,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知晓度。省、市、县三级普遍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全面实行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立案前向复议引流机制,吸纳更多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调查取证、听取意见、听证等程序规定以及全方位标准化案件办理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约四分之一行政复议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普通程序实现听取意见全覆盖,直接纠错行政行为1300余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南粤大地迸发新活力。

  复议服务点建到企业家门口

  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点分别在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此前,广州、惠州已先后在各市企业密集园区和重大项目指挥部靠前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一个个行政复议服务点,串起行政复议便企惠企的服务链。

  这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部署开展的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之一。为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广东省司法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十大任务要求,并在省政府本级提出了30条落实举措,开展靠前服务、高效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源头服务与延伸服务,为企业安心经营、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要求,广东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通过个案纠错、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涉企行政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全省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3100余件,直接纠错近200件。

  一次次纠正,挽回的不仅是企业的经济损失,也是企业的发展信心。如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办理某公司不服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中,发现案涉行为是在新法实施后被发现,而新法中该行为不再属于违法,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指导主管部门主动撤销处罚,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近日广州成功调解的首例行政协议案件,推动医疗保险领域的行政协议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彰显了行政复议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的职能作用。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正体现在一例例办案实践中。

  聚力打造行政调解之广东经验

  “我原以为行政复议只是简单地判断行政机关对错,没想到还为我们量身定制了调解方案。”一直困扰陈先生的旧楼加装电梯纠纷,近日在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调解下迎刃而解。

  行政复议调解是行政复议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的一种有效方式。广州创新制定行政争议调解员工作制度,发挥调解组织、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回应申请人核心诉求,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广东牢固树立调解和解工作理念,注重将行政复议办案思维由“居中裁判”向处理矛盾、化解争议转变,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新机制,坚持全流程调解,强化前端化解,加强实地调解,近三年审结的8.7万件案件中,四分之一以调解方式结案。

  广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调解和解新模式,充分运用优势资源,汇聚多方力量,形成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广东经验”:省司法厅创新打造府院联动新机制,搭建起省级层面政府法治与司法全方位、全链条的对接平台,联合省法院指导建立市级行政调解中心、区级调解工作站,聚焦易发多发行政争议组建部门条线调解工作室;广州市南沙区形成“1+1+9+N”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入选中国(广东)自贸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

  创新开展复议队伍职业化建设

  4月30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行政复议官任命仪式上,林伟鑫等3人向宪法庄严宣誓,正式成为广东省首批行政复议官,标志着广东迈出行政复议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历史性一步。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队伍,对于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以来,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和惠州市先行先试已任命35名行政复议官,围绕行政复议官“选、育、管、用、储”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准入、考核、规范履职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官分级管理,为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实践支撑,为推进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建设贡献“广东智慧”。

  为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围绕提升行政复议“六种能力”(政治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能力)积极探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联合举办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推动执法、复议、司法人员业务能力共同提升,推动执法、司法法律适用统一。广东省司法厅连续举办四期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实现基层行政复议人员全员轮训;面向各级行政复议人员、有关行政机关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员培训班,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08/t20240809_504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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