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检察机关以“公益之名”助烈士遗像“归家”

时间:2024-08-1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时隔40多年再“见面”

  重庆石柱:检察机关以“公益之名”助烈士遗像“归家”

  

  检察干警向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战士介绍找寻三位烈士遗像的过程。

  “我的好兄弟,没想到时隔40多年咱们又‘见面’了……”近日,老陈像往常一样来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陵园,望着烈士遗迹陈列馆照片墙上硬朗的脸庞,老陈布满皱褶的眼角渗透出莹莹泪水。

  老陈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很多战友永远留在了战场上。后来,石柱县革命烈士陵园筹建,收集这些烈士信息照片,在烈士遗迹陈列馆展出,供人瞻仰。然而,老陈三位同期战友的遗像,因种种原因缺失多年。

  2024年4月的一天,石柱县检察院检察官徐文婧在烈士陵园走访核实群众反映的该园未按时开放问题时,注意到在烈士遗迹陈列馆照片墙一角驻足良久的老陈。

  徐文婧上前与其交流后,这位老兵指着照片墙上的三处空白,说出了心底的遗憾:“他们的名字已在我心中默念过千万遍,可如今我年纪大了,渐渐地记不清他们的模样了……”

  听后,徐文婧心里沉甸甸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向院里汇报。

  4月24日,石柱县检察院就该问题正式立案,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磋商,建议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前哨探头作用收集线索,全力查找三位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战士的亲属信息。

  根据检察建议,石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工作专班,经查阅大量史料,发现线索指向了云南蒙自烈士陵园,立即赶往云南省蒙自市,在蒙自烈士陵园中找到了三位石柱籍烈士的照片。

  墓碑上历经风雨侵蚀的烈士照片却给大家泼了一盆冷水。蒙自烈士陵园所存照片已是经过多次缩放印刷的,如果直接将其翻拍或拷贝烈士面容就会模糊不清,难以满足群众瞻仰英烈的需求,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陵园保存的烈士照片是很早以前翻拍的,清晰度确实有限。”蒙自烈士陵园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大家看到了转机,既然是翻拍,肯定存在原件!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多方打听,几经辗转,终于通过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上三位烈士同期战友的亲属,最终在烈士战友亲属家中收集到谭朝堂烈士遗像一张,同时还通过烈士战友亲属持有的《红河英烈大典》,收集翻拍到王正权、谭国义两位烈士的遗像。

  至此,石柱县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战士的遗像全部收集完成,烈士事迹陈列馆终于补齐了英雄故事的最后一块拼图。

  “红色资源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及时修缮各类遗址遗迹,管护好英烈纪念设施尤为重要。”针对烈士陵园部分设施老旧问题,一直关注此案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樱桃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海霞提出。

  对此,石柱县检察院联合石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公开听证会,督促该局根据听证结果完善修订《石柱县革命烈士陵园免费开放制度》《石柱县革命烈士陵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对陵园内的老旧设施进行修缮维护。

  近日,石柱县检察院邀请全国、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烈士遗属及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战士等视察、瞻仰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遗址。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和红色文化传承,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收集英雄烈士影像资料、管护遗址遗迹,展示出检察履职成效。”座谈会上,王海霞为检察机关英烈保护工作点赞。

  “英烈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共同做好英烈权益保护工作,捍卫英雄烈士荣光,为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会议结束时,石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方承诺。

  (记者张博 通讯员陈艳琳 龙彩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12_662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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