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安徽巢湖: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破解企业发展桎梏
帮企业连解两个“紧箍咒”
安徽巢湖: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破解企业发展桎梏
“我没有想到,检察机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解决了困扰我6年的难题,现在我终于能轻装上阵,带领企业再次走上正轨。”近日,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就一起涉企案件开展回访时,刘某说。
刘某是外省两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2018年,刘某和其经营的企业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00万元涉案资金也被依法扣押。此后,由于案件长期悬而未决,企业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刘某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希望得到帮助。
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小组交办、安徽省检察院督办,由巢湖市检察院承办。短时间内,检察机关便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理刑事案件问题,随后又协调多方解决刘某企业的民事诉讼执行问题,连着解开两个困扰企业的“紧箍咒”,把企业从“泥潭”中拉了出来。
企业负责人向12309求助
刘某经营两家铸造企业,2012年成立后效益一直不错。但因贪图一时之利,刘某动起了歪心思,利用其中一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9月,巢湖市公安局在办案时发现刘某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线索,遂于2018年4月立案侦查,并扣押了该企业800万元资金。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大量“失血”,经营难免举步维艰。刘某追悔莫及,但只能强撑着经营,盼着案件尽快办结。
然而这一等就是6年,案件始终没有结果。“企业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等下去只有倒闭一条路,工人们也要面临失业。”刘某多次找到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但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于是决定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刘某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平台上写下了自己的诉求:案件的久拖不决、企业资金的长期扣押给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行监督。
今年4月,巢湖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刘某反映的问题和材料后,发现这是一起涉企刑事案件,且可能存在侦查监督线索,遂第一时间移交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
厘清“挂案”原因,纠正久拖不决案件
办案检察官立即与刘某取得联系,向其了解案情,耐心听取诉求。“案件在2018年就已立案,为何长期‘挂案’?为何直到2022年才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为何今年案件还没有移送检察机关?”带着这些问题,巢湖市检察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有针对性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办案检察官从巢湖市公安局了解到,案发时刘某为外省某地人大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必须获得当地人大常委会的许可。2018年立案后,巢湖市公安局曾委托刘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许可,但未获许可,因此案件一直处于侦查状态。直至刘某人大代表身份终止后,2022年,公安机关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2月,公安机关决定对刘某取保候审,后又于今年2月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其间,公安机关对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出现分歧,导致案件悬而未决。
那么,刘某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犯罪?办案检察官立刻调阅案件卷宗,提出进一步侦查意见。根据意见,公安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研判后认为,因司法解释变更及本案事实证据问题,刘某及企业的行为已不涉嫌犯罪。
鉴于此,巢湖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的处理决定,并督促其尽快处理扣押款。今年5月21日,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并于同日解除对刘某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多方协调促成民事执行和解
公安机关在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立即退还所扣押的800万元。但这时,公安机关却收到一份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扣押的款项协助执行。
了解这一新情况后,巢湖市检察院检察官兵分两路——一路向刘某核实情况,另一路前往执行法院了解情况。
原来,刘某被刑事立案后,因存在合同纠纷,安徽一家炉料企业将刘某的铸造企业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的企业向炉料企业支付款项近9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强制执行阶段,刘某也因此被法院采取“限高”执行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时,刘某提出了另一个诉求:法院对自己及企业采取的执行措施犹如“紧箍咒”,给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协调解决执行问题。
面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办案检察官没有一推了之,而是积极解决。但刘某的铸造企业被执行款近900万元,即使被扣押返还的800万元全部被用于执行,法院对刘某及其企业的执行措施也不会解除,企业经营的“紧箍咒”仍然存在,怎么办?
为此,巢湖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执行法院及民事诉讼双方。今年6月5日,检察机关组织炉料企业负责人和刘某进行协商,通过释法说理与沟通引导,双方表示可以和解,一致同意由巢湖市公安局直接将800万元交付炉料企业。
6月6日,在巢湖市检察院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同日,炉料企业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对刘某及其企业的强制执行措施,法院随即依法解除了相关执行措施。
(记者吴贻伙)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10_662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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