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边境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服务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时间:2024-08-1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北疆门户内蒙古,坐拥广袤草原、紧扼欧亚交通咽喉、连接蒙俄的关键地带,充分利用其独特地理区位优势,积极发挥中蒙俄边境口岸作用,正以其蓬勃发展的口岸经济和日益紧密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成为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在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

  赓续中蒙传统友谊新篇,谱写边境务实合作新曲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强调,“要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筑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内蒙古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与蒙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友好交流,推动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多层次互访交流取得积极成果。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率团出访蒙古国,与蒙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检察长就加强边境口岸司法协作、共同打击犯罪、加强跨境生态保护、增进司法交流协作等方面进行友好磋商,达成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司法务实重要共识,开启了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2021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蒙古国总检察院授权,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蒙古国边境四省检察机关“云端”相会,举办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视频会晤,在加强两国边境地区草原植被、森林、河流、土壤保护,特别是保护蒙古高原草原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强边境口岸检察、增进双方司法协作、维护口岸通关秩序等方面深入交流经验,推动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新发展。

  为共促中蒙法律文化深度交融与繁荣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先后组织编译推出首部中文和西里尔蒙古文双语版《蒙古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等4部法律书籍,作为中蒙法律文化交流“法治产品”赠送蒙古国检察同仁,受到高度赞誉。

  搭建边境检察合作机制,构建跨境生态保护联盟

  2019年,为拓展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范围,不断扩大交流合作朋友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蒙古国南戈壁省、东戈壁省、苏赫巴托省、东方省四省检察院每年开展定期会晤机制被写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蒙古国总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开了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会晤的大门。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在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畅通边境地区沟通机制、共享信息交流经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持续深化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友好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多年来,中国与蒙古国之间的克鲁伦河、哈拉哈河和界湖贝尔湖(下称“两河一湖”),由于气候干旱、沙地侵蚀、人为破坏等原因,水位持续下降,土地沙化严重,附近沙尘、扬沙、沙尘暴频发,造成严重空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跨国犯罪时有发生,已影响两国人民生产生活质量。为共同保护“两河一湖”流域生态环境,2019年,在最高检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蒙古国东方省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共同保护界河、界湖的合作协议,开启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跨境合作新模式,推进“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

  2023年,在中蒙两国建交74周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率团访问蒙古国东戈壁省和苏赫巴托省检察机关,就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直接沟通渠道、相互交流经验、联合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司法协作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对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长期合作提出远景规划,达成了通过互访、联合培训、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建立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沟通线路,建立每年轮流选派检察人员到对方学习培训的联合培训机制,以及不定期通报双方检察信息等沟通机制和重要案件定期协商机制等重要务实合作共识,推动中蒙两国检察机关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深度合作与共同发展。

  守好祖国北大门,服务沿边口岸地区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作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法治守护者,主动融入泛口岸经济发展大局,高站位推进沿边口岸检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19条意见”,指导23个沿边口岸地区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形成法治合力,为全面构筑中蒙俄经济走廊法治屏障发挥检察力量。

  切实维护口岸边境安全稳定和国(边)境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涉口岸危害国家安全、走私、偷越国(边)境等刑事犯罪。满洲里市检察院构建“涉国(边)境违法犯罪漏罪漏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助力边境口岸地区社会治理。

  为沿边口岸地区各族农牧民群众生活提供司法保障。苏尼特左旗检察院针对满都拉图镇个别商店和中俄蒙展销会中个别商户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的各类化妆品的问题,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规范辖区的进口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为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更加开放、务实、创新的精神,高质效履职,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为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14_6631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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