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诽谤法官!岳阳楼区法院依法惩处一起扰乱诉讼秩序行为
时间:2024-08-08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8月2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了一起行为人李某梅辱骂、诽谤法官及其家人、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该行为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在该院办理原告李某龙与被告刘某畅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李某梅(系原告李某龙的母亲)因对判决结果不服,在律师陪同下来法院要求对判决结果予以释明。在与承办法官沟通过程中,行为人李某梅情绪失控,对承办法官及其家人进行辱骂和诽谤,并以哄闹冲击审判机关、在法院工作场所滞留等方式发泄不满。尽管现场其他法官及司法警察多次劝阻,李某梅仍然继续其不当行为,严重扰乱了审判区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当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迅速启动调查,通过查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固定现场执法记录、走访问话等方式核实了基本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李某梅作出了上述处罚。事后,行为人李某梅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认错认罚,真诚悔过,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近年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建设,健全队伍管理和应急处突机制,通过常态化培训、实战化演训,切实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能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护航。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6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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