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松绑”
时间:2024-08-0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跨区域活动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检查。经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为商洛市某公司员工,家住洛南县。由于公司在外县,他需要经常跨县往返,每次都要到司法所履行请假手续,带来诸多不便。洛南县检察院建议王某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常性跨县活动,并就其申请事项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王某的申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同时,要求社区矫正机构与检察机关加强联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06_662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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