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现行记

时间:2024-08-05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你和亲戚之间这些来来回回的转账是不是厂房的拆迁款?”夏日清晨,南通通州法院执行干警在南通开发区某小区门口堵住一辆宝马车,并将驾驶员虞某带回法院执行局办案中心,很快虞某的亲戚、案外人张某某也被执行干警从家中强制带回进行调查。

  原来,虞某是一名被执行人。早在2014年,某材料公司为他人担保,涉及4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共500余万元。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虞某向法院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其公司遇拆迁,将用拆迁款全额还清其担保部分。

  因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始终未得以履行,通州法院于2023年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恢复执行,并对该材料公司所有的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进行现场查封。当天在该公司内约谈了虞某,当场向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告,制作了谈话笔录。除此之外,承办法官也通过网络发起线上查控,并调取该公司名下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登记材料,除上述厂房之外,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线索。

  随着该材料公司拆迁日程迫近,虞某为了不让法院的执行手续对其公司拆迁款进行提取,就上述房产查封措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案涉厂房属于其个人所有,法院查封是错误的,请求撤销查封。

  在法院依法审查驳回该异议后,虞某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其不急于缴纳诉讼费。与此同时,虞某抓紧协调厂房拆迁评估工作,最后通过向拆迁方提供借款抵押合同、法律服务所见证书等等方式,成功地让拆迁方把拆迁款打入虞某亲属张某某个人账户。此外,虞某还让其女儿向通州法院提供一份其因借款将厂房抵押给张某某的合同,合同时间为2015年底。

  得知厂房已拆迁且拆迁款已打到案外人账户这一线索后,通州法院承办人立即第一时间前往银行调取上述拆迁款的流水去向,发现虞某的亲属张某某又分别在不同时间,将款项以数十万为一笔,陆续打入张某某、薛某、孙某以及黄某账户。隔了几天,上述数百万拆迁款兜了个圈又陆续转到虞某女儿、配偶及其女婿名下。

  为了最大程度查明借款抵押合同背后实情,承办法官对虞某所称其向亲属张某某借款的流水进行调取,最终发现两人之间两天之内通过第三人账户转了两个来回才形成五百万大额银行流水。至此,为编造虚假债权债务刻意来回转账,借助法律见证书得以将厂房的拆迁款转入亲属账户,从而规避执行的闹剧被拆穿。

  当日,通州法院依法对虞某进行司法拘留十四日。次日,承办法官依法对虞某进行提审。面对铁一般的事实,虞某认识到自己可能面临着涉嫌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才慌了神。在提审第一时间,虞某请求承办法官联系其女儿抓紧凑款,让其当天主动到法院进行4个案件执行标的额的计算确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确认执行款数额,法院依法进行审查确认。仅仅过了三天, 500余万元案款在两天内陆续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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