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军人骗取21家酒店惠军待遇,获刑六个月!

时间:2024-08-01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男子为享受惠军折扣,在办理酒店入住时,采用穿着部队作训服、出示抬头为某军区发票等方式冒充现役军人。同时,多次冒充军人身份与多名女子建立联系。

  

  7月31日,最高检发布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

  

  

  于某在西藏某汽车修理厂上班时,曾给某部队修过车,在此期间,对于部队的基本情况有了一点了解,于是就萌生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歪心思”。

  

  他先是采购了部队的作训服、迷彩背包、帽子、鞋子等军用物品,在外出旅游时穿上,冒充自己是某军区的接兵干部与人交往。借助这层假身份,很多人都十分尊重他,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某身着作训服、迷彩背包在某酒店办理入住。图片来源:CCTV7《军事纪实》栏目

  

  

  于某购买的迷彩背包。图片来源:CCTV7《军事纪实》栏目

  

  2023年3月至8月,于某在四川、重庆、青海三省21家酒店办理入住时,为享受惠军折扣,采取穿着部队作训服、肩背迷彩背包、出示抬头为某军区发票等方式,让酒店工作人员相信其为现役军人,要求酒店按照军人优惠价结算房费。至案发时,于某先后十余次骗取酒店住宿费用减免金额共计1000余元。同时,于某为便于结交女性,多次冒充军人身份与别人建立联系。

  

  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交代,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冒充军人身份招摇撞骗。早在2022年9月,他就曾因冒充军人身份以征兵为由实施诈骗,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九日。

  

  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了解到该案线索,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出于某作案次数多、涉及区域广,损害了军队、军人形象和声誉,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本案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酒店监控、入住记录、开票信息、当日房价及酒店工作人员证言等证据,夯实指控证明体系。结合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于某属于冒充军人骗取待遇,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2月29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6月13日,华蓥市人民法院以于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案办理后,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当地人武部门和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当地人武部门已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军地协作,联合宣传涉军法律法规及如何准确识别军人身份等涉军类常识,落实普法责任。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军人入住酒店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并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48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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