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时间:2024-08-0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桥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电话,已经藏匿多年的失信被执行人杜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正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法官即刻与公安民警取得联系,决定在公安机关处理完毕后对杜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王某因与杜某存在借款纠纷,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杜某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责任。因杜某仅履行部分义务后就不再偿还欠款,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以拒接电话、搬离原住所等方式躲避执行,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所以,当得知被执行人杜某的行踪后,法官立刻前往办案管理中心。
在办案管理中心,法官向杜某释法明理,但杜某仍拒绝还款,法官遂对其说明其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行为的后果,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慑于法律的权威,杜某同意就剩余款项偿还与王某进行沟通。最终,双方确定了由杜某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每月支付1500元的还款协议。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6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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