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装修尾款引争议 法官耐心释法促案结

时间:2024-07-2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原告汪某某与被告霍山县某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原告为被告家具店提供装修,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瓷砖、灯、厂家配送的装修材料,其他材料由原告购买,约定装修劳务费为280000元,后原告按约定完成了装修。装修完成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剩余应付款项,被告给付部分后,剩余装修费用74000元迟迟未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先行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被告表示对原告所提的金额没有异议,但是原告需要承担因装修逾期导致被告延迟开业造成的损失,原告则认为被告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装修逾期给被告造成了损失,调解进入胶着状态。

  考虑到原被告多年合作关系,为避免双方关系恶化,法官便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多年装修尾款得到了妥善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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