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对表改革要求 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④

时间:2024-07-29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之后不久,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如期在北京召开。这次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深化思想认识,狠抓九分落实,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这也是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提出的一项重要落实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直指影响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举措需要人民法院直接落实或者提供司法保障实现。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和司法改革政策的价值导向,要对标对表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拿出负责任的改革建议,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检验,不断提高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对标对表改革要求,就要把握规律抓好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规律涉及方方面面,但根本是审判权力运行规律,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审判管理规律,须在深化改革中一体把握落实。

张军院长在研讨班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关键是坚持案件审理和促推治理并重,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基础上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规律,广大法院干警既要入脑入心,更要自觉落实到行动中去。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诉源治理带来的变化显而易见。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中,我们要抓住万人起诉率这个关键的“指挥棒”,深入研析法院促推诉源治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以翔实的治理数据、典型案事例和直观的工作成效,争取各方面对法院促推诉源治理的更大支持。

全会作出了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的重大部署,我们要结合《决定》关于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做深做实。司法实践充分证明,交叉执行是充分体现执行工作规律,既深化审执分离,又便于开展执源治理的有效举措。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中,我们要持续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做实倒查追究相关责任,充分释放制度的“鲶鱼效应”。

对标对表改革要求,就要强化管理抓好司法改革落实。落实全会部署的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各项任务,既要靠改革,也要强管理。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要做好“管案”和“管人”。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案件审判质效的“体检表”,必须严肃、准确、充分用好。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法院为图数据好看而层层加码、违背司法规律进行盲目攀比排名、“唯数据论”的做法坚决不可取,非但无益于提升审判质效,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各级人民法院要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全面对照新版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向科学管理要改革、要质效、要发展。

对于审判工作而言,选人用人是关键,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全会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对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关键少数”要发挥好火车头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别开来,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切实通过科学管理激活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一池春水”。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是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改革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各级人民法院要以狠抓司法改革任务九分落实的气力,不折不扣、敢作善为把全会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19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