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时间:2024-07-29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接收彩礼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予以支持。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pfxc/flcs/202407/t20240725_122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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