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调解”刚柔并济 10万元货款快速到位

时间:2024-07-25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天长法院开发区法庭通过“诉讼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徐某和妻子焦某共同经营电源生意,2016至2018年间,徐某先后从原告天长市某电子工贸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处多次购买电源外壳,累计货款37万余元,徐某签字确认后陆续偿还货款27万元,剩余10万余元货款,电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该院,并对徐某夫妇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电子公司的保全申请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对徐某夫妇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冻结。很快,账户被冻结的徐某主动联系法官了解情况,向法官说明此前因与电子公司负责人的家属沟通不畅才导致后续尾款迟迟未结,并在电话中表达了调解意愿。得知徐某有还款的意愿后,法官立即联系电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代理人向其说明徐某未付款原因,并约定了来院调解时间。

  开庭前,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情况,告知徐某即使难以沟通,也不能长期拖欠货款,不仅有损自己的诚信,伤了生意伙伴间的和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后,承办法官以双方长期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电子公司考虑到此前的态度问题和徐某的还款诚意,表示愿意减少部分货款。徐某也不再拖延,一次性给付10万元货款。电子公司当庭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官第一时间对徐某夫妇已冻结账户予以解封,该案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5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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