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检察保护的“三个走向”

时间:2024-07-2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福建省尤溪县历史悠久,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诞生地,因有17个国家级、30个省级传统村落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传统村落“聚宝盆”。

  近年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话题不断引起社会关注。古厝人去楼空怎么办?乡村旅游开发热潮隐藏哪些风险?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如何作为?对此,尤溪县检察院针对本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不协调、执法监管力量分散等问题,通过“三个走向”主动作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在遵循不破坏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原则下,让传统村落在政府主导、村民协同治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下逐步实现可持续保护利用。

  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为”。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台溪村分别是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其中,位于台溪村的双兴堂,也称为台溪傅氏民居,是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双兴堂门口石墩被盗,台溪村村民傅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前往尤溪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求检察监督帮助寻回失窃文物。尤溪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提前介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调查监督。针对书京村、台溪村、连云村等传统村落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等监管不到位问题,尤溪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同向发力,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此外,尤溪县检察院会同文体和旅游部门制定文物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在全县范围开展“文物文化保护公益诉讼行”活动。最终,双兴堂失窃文物被找回,10件消防器材添置到位,两个监控设备安装并开始运用。

  从“单一履职”走向“综合履职”。传统村落保护往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等问题。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古树名木保护、文物文化消防安全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监督行动,均把梅仙镇半山村等传统村落纳入工作重点。在生态码头,尤溪县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生态增殖放流基地,累计投放鱼类7万余尾;在半山礼堂,尤溪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非法捕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巡回法庭,让现场村民零距离上一堂生态法治课。不止于办案,尤溪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半山村老支部书记林上斗以党课的形式与检察干警共话村落发展。借助检村党建共建机制,尤溪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起诉、上门听证、“五员入户”等,为半山传统村落乡村治理不断贡献检察力量。曾为贫困村、空壳村、赌博村的半山村,如今蜕变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从“监督保护”走向“活化利用”。桂峰村始建于宋元,现存明清典型古建筑39座,被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桂峰村集文物、文化、景点于一身,又与周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玉井坊郑氏大厝、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联合梯田等相邻,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2020年,尤溪县检察院在桂峰村挂牌设立了文物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基地,既警示桂峰村防范规避乡村旅游开发热潮中隐藏的破坏性修缮、商业化开发等风险,还以点带面推动周边镇村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不能局限于文物保护、整治环境,要注重挖掘背后的文化价值,探索活态化利用。尤溪县检察院对擦亮古村古厝的“新名片”不断进行创新。2023年5月,尤溪县检察院在“土堡建筑活态博物馆”之一——书京村设立传统村落公益保护检察实践基地,突出公益损害预防,引导村民、游客参与土堡和传统民居的保护、发展和传承。同时,尤溪县检察院精心打造的朱熹蔡襄传统法律文化守护传承展示馆在桂峰村正式启用,以“监督与配合齐飞,守护共传承一色”为主题,向社会各界推介展示检察机关汲取朱子、蔡襄思想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转化成检察实践的成果。尤溪县检察院将基地和展馆纳入尤溪朱子廉洁文化研学线路,融合补充到“六五”党建工作法中,并成为“朱子故里检察蓝”检察文化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系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7/t20240725_661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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