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乌海中院执行局仅用1天时间高效完成异地执行任务
时间:2024-07-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感谢,太感谢了。”“辛苦你们了。”买受人史某某对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高效执行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感谢。
在乌海某银行与郭某某、汪某某等九人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汪某某名下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的一处房产进行拍卖。最终,买受人史某某以最高出价成功竞得该房产。
为确保司法判决的全面执行,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4个小时前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开展异地执行任务。到达后,执行干警直奔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效完成了该合同纠纷案件的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随后,执行局干警与买受人史某某进行了现场交接,仅用一天时间圆满完成了异地执行任务,有效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买受人史某某对整个执行工作点赞,他表示整个执行过程阳光透明,中院执行干警工作作风严谨高效,使他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此次异地执行展现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执行力,有效维护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执”、注重“公正与效率”的一个缩影。今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执行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31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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