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敖汉旗人民法院:“执前督促”显成效 “执源治理”新路径

时间:2024-07-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和规范执前督促工作,敖汉法院依托“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平台,强化案件执前督促程序,在案件的审理阶段即为该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打好基础,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

  执前督促

  对于当庭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相关义务,避免案件日后进入执行程序。对于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针对审判阶段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小、案情明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逐案开展执前督促程序,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敖汉旗人民法院木头营子法庭为例,开展执前督促工作以来,共执前督促案件38件,促成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案件15件,到位金额达80余万元,其中包含离婚给付抚养费案件、婚约财产案件、分家析产案件、继承纠纷、交通事故案件以及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类型。倪某某与董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执前督促归还黄金90余克,彩礼款30000元;王某某与孙某某继承纠纷案件,经执前督促到位金额41万余元;佟某某与王某某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经执前督促到位金额101250元等。

  对比传统的执行案件而言,“执前督促”程序省略了传统执行程序的立案、登记、分流、首次接待、查控等多个步骤,可以使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实现胜诉权益。“执前督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执源治理”工作的能动结合,积极主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关于“执前督促”程序的几点提示

  1、“执前督促”有哪些优势?

  该程序并未正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给当事人节省部分执行费,同时及时进行执前督促,可以避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大力推行“执前督促”程序,将一部分执行案件“挡”在执行系统外,使得执行干警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中,优化司法资源,更好践行“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执行理念。同时适用该“执前督促”程序,不会对被执行人的征信产生影响,未立执行案件,相关的网络平台的信息中也不会存在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

  2、“执前督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申请人提供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胜诉当事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以及被执行人最新的、准确的联系方式和住址。

  3、“执前督促”未成功怎么办?

  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进入该“执前督促”程序的或经“执前督促”程序未能促使案件顺利履行的,法庭将及时转入执行立案程序进行强制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3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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